就业手续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就业工作>> 就业手续

关于2014届未落实户口、档案接收单位本科毕业生到就业信息系统填报数据的通知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北京林业大学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14-05-20 阅读:
2014届未落实户口、档案接收单位的本科毕业生:
目前,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派遣数据核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请同学们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毕业派遣数据填报,填报的各项内容将会影响到个人毕业后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材料的转递,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于个人填报错误导致的档案、户口等无法正常转接等后果,责任由毕业生本人自负。
具体要求:
一、填报对象:所有2014届未落实户口、档案接收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包括有就业单位但单位不能解决户口、档案关系的毕业生,从事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有就业意愿但毕业之前没有就业单位待就业的毕业生,申请不就业打算继续准备考研、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不包括定向西藏、武警国防生毕业生。
二、填报时间:以学院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填报说明:
1请毕业生严格按照以下说明填写,没做说明的项目均不需要填写,空白即可。

填写项目
填写说明
就业形式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是部分说明:
“签劳动合同”:就业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且毕业前已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用人证明”:就业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可以提供用人证明
“自由职业”:没有固定就业单位,灵活就业
“自主创业”:注册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各种形式的创业
毕业去向
二分
报到证单位名称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填写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名称(一般为生源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用详细到相关科室)
协议书编号
岗位名称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根据个人实际落实的就业单位岗位情况进行选择;其他就业形式的不填
单位所在地
生源地为非直辖市的填写“省、市”即可,直辖市填写“市、区”即可
行业类型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根据个人实际落实的就业单位情况进行选择,“自主创业”的根据创业从事的行业进行选择;其他就业形式的不填
单位性质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根据个人实际落实的就业单位情况进行选择;其他就业形式的不填
单位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传真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子信箱
具体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填写实际工作单位的名称,“自由职业”的填写所从事的自由职业的内容,“自主创业”的填写具体创业项目,“已上硕/博/博士后/二学位”、“拟考硕/博/博士后/二学位”的填写已/拟升学的学校全名(勿用简称),“已出国/拟出国”的填写已/拟出国的国家名称;其他就业形式的不填
具体就业单位所在地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填写实际工作单位的所在地,“自由职业”的填写从事自由职业所在地,“自主创业”的填写创业所在地,“已上硕/博/博士后/二学位”、“拟考硕/博/博士后/二学位”的填写已/拟升学的学校所在地;单位所在地为非直辖市的填写“省、市”即可,直辖市填写“市、区”即可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填写实际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档案转寄单位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填写生源地档案接收部门的名称(一般为生源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有相关科室具体名称的需详细写明)
档案转寄地址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填写生源地档案接收部门的具体地址(生源地为非直辖市的填写“省、市”即可,直辖市填写“市、区”即可)
档案转寄邮编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填写生源地档案接收部门的邮政编码
户口迁移地址
入学时户口迁来学校的,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填写;户口未迁来学校的,填写“户口未迁入”
落实工作渠道
备注一
备注二
“已/拟出国”的填写录取学校的学校名称(中文全称)
备注三
填写工作岗位名称,例:景观设计师
备注四
填写常用邮箱,例:123456@qq.com
备注五
备注六

2、其他说明
1)关于“二分”
指毕业生毕业时没有落实就业去向或就业单位不能接收其户口、档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外地高校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州县内做二次分配(派遣/调整),简称“二分”。
2)关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毕业去向为“二分”的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迁来学校的),档案由学校档案室通过机要转寄。就业报到证代表大学毕业生具有派遣资格和国家干部身份,不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将有可能失去国家干部身份,户口迁移证代表户籍已从一地迁出正在迁往另一地(并不是户口),不办理落户手续就没有户口。所以请毕业生务必下载并阅读生源地“二分”文件(文件均为最近年份的发文),并根据相关报到要求,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3)关于“生源地”
即高考来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家庭户口地址跨省、跨市发生变更的,“二分”地以现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准。毕业生为天津蓝印户口的,天津市不接收此类毕业生户口、档案,“二分”回父母实际户口所在地。
4)关于“户口迁移地址”
根据河北、宁夏、青海文件要求,毕业生户口需迁回入学前户口迁出地。家庭户口本地址未发生变更的,填写入学时户口迁出地址即可;家庭户口本地址发生变更的,以现父母户口本地址为准,毕业生需将现“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在到学院核对数据签字确认时,交到所在学院就业中心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处。
5)关于各类就业形式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的同学,到学院核对数据签字确认时,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一共3页即可);就业形式为“单位用人证明”的,需提交单位用人证明原件;就业形式为“自主创业”的,需提交工商注册登记证照的复印件(注册公司的)或其他创业证明材料(未注册公司的)。
3、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就业中心老师,或学校就业服务中心(东配楼201室)。

北京林业大学就业服务中心
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