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城乡生态环境北京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省部(市)级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实验室的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技术自主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学者交流,提升学术水平,使实验室成为高水平科学和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北京林业大学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开发研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立项范围
城乡生态环境北京实验室立项开放基金须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优先资助在本学科研究方向相关领域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课题。实验室具体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详见《城乡生态环境北京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二、资助计划
本基金资助期限为1—1.5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6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经费申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应为本实验室以外的校外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科技成果突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同一申请人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
3. 不得以任何已经获资助的同一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不得以本年度内已经申请了各级科技计划的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
四、申报组织程序
1.2017年5月15日前,各负责人提交申报意向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247songwen@163.com
2.2017年5月21日前,负责人提交“北京林业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文件一式7份,A4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提交或邮寄至: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研大厦C1418。电子版发送至:52247songwen@163.com
3.2017年5月22日至24日,实验室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练,根据申报项目研究方向和内容是否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保证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每个实验室限申报2项;
4.各实验室于2017年5月25日将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学校将择期举行基金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文
联系电话:010-62336601
附件:
1申报意向表
2北京林业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3城乡生态环境北京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