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及申请2017年秋季学位答辩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7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7年秋季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科导师及计划2017年秋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按照要求的进度合理安排答辩进程。
1、2017年秋季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类型
已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和硕士人员;
上半年未完成学位答辩过程及计划提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
2012、2013、2014级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2级本次为终次答辩,若未能参加或答辩未通过将不再受理答辩申请,并从系统中取消学籍)。
2、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20日
凡是计划在2017年秋季参加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9月20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凡是2017年春季已通过系统申请答辩时间为2017年12月的系统自动保留,请进入系统查看无须再次申请,除此外之前的申请记录均已清空,请已过期学生重新在系统提交申请)
凡是不能按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务必根据本人学制情况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9月21日9:00-16:00期间向学院研究生管理们办公室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2)。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务必于9月20日24:00前使用“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答辩申请,在职专业硕士没有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不用申请延期或提前毕业。
3、答辩资格初审时间:9月22日
学院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请培养环节不齐全或欠费的同学务必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前补齐培养环节或欠费。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所缺各类培养环节材料,如研究生登记表、学籍卡、培养计划、纸质版作业、校外导师审批表、开题报告等(表格均需填写完整,须有公章的地方必须盖章)提交最晚截止时间9月22日17:00,提交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学研C1416,也可快递至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研C1416,联系电:010-62338079,收件人:尚书。欠缴学费者自行至学校计划财务处(行政楼一层北面西侧第一间)刷卡上交,并将缴费凭证交到C1416办公室。
4、答辩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时间:10月10日—10月11日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受理,请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场答辩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学研中心C1416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具体学科研究生进行答辩材料现场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学位):10月11日9:00-11:00;14:00-17:00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受理。请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本人在10月9日-10月13日期间将现场答辩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主楼212室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
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安排好论文进度,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现场办理答辩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答辩申请表、成绩单(一式两份),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现场答辩材料均通过本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填写,且必须填写完整齐全方为有效。
在职专业学位无需现场审核,将两份《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及学位审批表》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封面至“研究生院审核意见”之前的所有内容,包括本人签字,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工作单位公章均完整)。提交截止时间:10月10日24:00。提交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学研C1416,也可快递至办公室(但要求10月10日当天或之前寄到)。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研C1416,联系电:010-62338079,收件人:尚书。表格未按要求填写完整或逾期提交的均不受理。注意纸质版是一式两份,均是原版签字和盖章。
5、学位论文格式审查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
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之前,所有类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待现场审核材料通过后,研究生需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用于审查格式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PDF格式):
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排版,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同时,交一份同版本的纸质版学位论文(用于论文预审)到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主楼212),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博士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本的时间为10月14日-10月30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其中隐名送审的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排版,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传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截止时间:10月20日17:00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由各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上传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截止时间:10月15日17:00
所有通过格式审查的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若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则直接进入送审环节(博士研究生进入预审环节);若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超过30%,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半年后重新申请;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但全文复制比例未超过30%,须填写《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论文内容有修改的则需再次上传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即查重)每人只进行一次查重,没有二次机会,若文本检测结果不通过,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查重通过版本即为送审版本,无需重复提交。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预审、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6、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间:11月1日—11月5日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在隐名送审前由学校学位论文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集中预先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具体办法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13]2号)执行。
请全体博士研究生注意:11月1日前如未提交送审论文而错过了论文预审时间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期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8、学位论文送审环节时间:10月21日—12月8日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3位校外同行专家;论文送审中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论文修改后可增聘两名评阅人,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申请人下次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至少在半年以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评审系统隐名送审3位专家,其中至少1位校外同行专家。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2位专家。送审意见分别为A:稍作修改后答辩;B:较大修改后答辩;C:修改后在送审;D:不同意答辩。A、B为通过,C、D为不通过。如正常送审两篇,出现AC或AD的情况,加送一篇,如再次为C或D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正常送审两篇,出现BC或BD的情况,则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9、正式答辩的时间:11月10日—12月10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学科负责。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初步定于12月1日及2日)
具体要求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10、其它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管理处赵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62338234,由赵老师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到信息管理系统中,再由学生本人登陆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及后续相关程序。
2)各环节具体咨询如下:
①培养环节、成绩审核查询: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成绩的查询电话:尚老师,电话:010-62338079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初审问题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62336385刘老师,主楼214;
园林学院62338079尚老师,学研C1416。
②缴费审核查询: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审核请在9月22日后如果发现学费审核未通过者可电话核实;查询电话:62338264研工部徐老师,主楼217;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缴费审核请在答辩资格初审时间后带相关收据在主楼219找综合处徐老师核实。
③答辩申请咨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咨询可以联系010-62336634周老师;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咨询可联系010-62338079尚老师;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人员答辩申请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赵老师,联系电话62338234,主楼212。
3)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答辩申请及查询工作;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答辩申请及查询工作。
4)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研究生学位栏目,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
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